从2001年起,“房改房”上市必须“两证”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齐全。因此加强土地登记工作,不仅是管好政府的这笔最大资产的需要,也是促进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。
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分析说,房改后的住房,实际上变成了房屋所有人的自有财产,拥有者对房屋和土地权利的要求十分迫切。为防止房屋产权过户到购房人后,土地使用权仍由原开发公司或售房单位持有,形成房和地权属分离,房、地重复抵押的问题,给房屋产权人造成损失,按照有关规定要求,“房改房”上市必须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“两证”齐全。土地登记,就是土地确权登记,既可有效把好入市关,又能使欺诈行为无法藏身。“房改房”土地登记工作跟不上,土地证书不能及时发放到住房人手中,不仅不能保护房屋产权人的自身权利,同时也会影响到住房市场的合理流转和交易,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就无法得到落实。因此,各地对土地登记工作,必须抓紧并加以完善。